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从2020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学校位于长江中下游平原、洞庭湖南岸环湖生态经济圈核心城市——湖南省益阳市,学校人文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距省会长沙中心城区仅55公里。学校前身为1970年创办的益阳地区师范专科学校和1978年创办的益阳基础大学。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当时的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和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为湖南城市学院。学校遵循“品学兼修,知行统一”的校训精神,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2012年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4年成为“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跻身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行列,2021年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为加快推进城市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强化二级学院办学主体责任,推动教学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二级学院院长/学术院长。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学科专业要求
学院 |
岗位 |
学科专业要求 |
备注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院长/学术院长 |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地理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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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
院长/学术院长 |
土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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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院长/学术院长 |
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党史党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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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 |
院长/学术院长 |
美术学、设计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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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学院(筹) |
院长/学术院长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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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职责
1. 全职院长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等工作;
2. 兼职院长/学术院长须履行如下岗位职责:
(1)全面指导二级学院的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工作,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推进学科交叉,努力打造省内、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申报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2) 指导二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培养中青年教师,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
(3)推进教学与课程体系改革,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申报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4)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社会服务、职业培训;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提高二级学院国际化水平。
(5)瞄准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加强重大项目攻关,推进产学研合作,为教育强国与教育强省贡献城院担当。
3.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情怀深厚,为人正派,学风严谨,品行良好。
2.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相关学科人才培养规律,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胜任相关岗位的组织管理能力。
3. 具有应聘学院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好,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
4.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55周岁以下,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且有主持国家项目科研经历。学术能力特别突出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主持过国家重大/重点项目;
(2)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3)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获得者;
(4)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过省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
(5)有“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中层主要管理岗位任职经历者。
注:55周岁是指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 失信被执行人;
6.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信件、传真或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湖南城市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学术院长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的复印件(扫描件),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4)代表性学术成果(一般应5项以上)。
(5)个人或分管工作的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6)其他能反映本人学术及行政管理水平的材料。
学校承诺,签订聘任合同前对应聘者的报名情况严格保密。
初选
学校组织专家就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情况初步筛选。
复选
组织专家对通过初选者进行面试,组织人事部门与应聘者双向沟通,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公示。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期五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二级学院院长/学术院长主要对象为招聘的校外专家人才,本校参与招聘获聘者不在之列。
五、薪酬待遇
实行年薪制(税前)。
全职院长年薪40-100万元(含五险一金),按月发放;兼职院长/学术院长年薪20-50万元(不含五险一金),按月发放。参照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等管理办法,根据受聘者的人才层次、学术水平、岗位职责等,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相应待遇标准及工作目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提供必要的工作与科研支持条件。
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湖南城市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招聘时间
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随时欢迎高水平专家学者与学校联系咨询报名事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737-6111336、0737-6111010
电子信箱:hncsxyrscrsk@hn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