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共5天。
4月23日(星期日)上班,补5月2日(星期二)的课;5月6日(星期六)上班,补5月3日(星期三)的课。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和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附件:1.夏季作息时间表(5月1日起执行)
2.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车运行时间及线路安排表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