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作者: 时间:2020-03-11 点击数:

   为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班风、学风建设,根据《湖南城市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班主任考勤(20分)

1、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有关会议得5分;无故缺席1次扣2分,扣完为止。

   2、按要求参加升旗、政治学习等活动得5分;无故缺席1次扣1分,扣完为止。

   3、按要求按时召开主题班会,得5分;未召开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4、每学期深入学生宿舍2次以上得5分;未达要求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二)思想、组织与作风建设(10分)

  1、班级学生思想稳定、积极向上、学习目标清晰、学习态度端正,得2分。

   2、关心学生,及时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与预警学生、违纪学生、心理困惑学生等特殊群体谈心谈话并认真做好有关工作记录,得4分;没有有关工作记录,计0分。

   3、班级安全稳定、文明有序、无网络舆情或意外安全事故得2分;出现群体事件或发生重大事故,酌情扣1-2分。

4、班级管理到位、班干部配备齐全、纪律严明,得2分;班级建设薄弱、纪律作风涣散,酌情扣1-2分。

(三)日常考勤(20分)

以每月班级考勤排名确定,按年级排名第1者得满分,依次按0.5分递减扣分,扣完为止;大四年级有此考核项目的按项目评分,无此考核项目的均不计分。

(四)补考率、考研率、英语过级率和专业转出率(20分)

   补考率以每学期不及格率为参数,按年级排名第1者得满分;依次按0.5分递减扣分,扣完为止。考研率、四级通过率以学生报考率和录取率为参数,按专业排名依次递减0.5分,扣完为止。英语过级率达到班级人数的40%以上且考研录取率达到班级人数的10%以上者,该两项得满分(10分);专业转出率超过10%者,扣5分。

(五)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10分)

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及创新创业等竞赛,获得团体项目三等奖以上得满分(若团体项目获奖学生来自不同班级,得分酌情分配);学生个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或市厅级竞赛奖励,每项分别计5分、3分和2分(学生个人获奖得分上不封顶)。

(六)荣誉称号(5分)

主要指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团支部、优秀班级、学风建设先进班级、活动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获得其中一项得2分,满分5分。

(七)材料提交(5分)

  班级按要求及时上交有关材料,得5分;缺交一项扣1分,迟交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八)违纪处分(10分)

班级无人受院级及以上处分,得满分;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二、考核结果

(一)按年级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按分数排名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和“良好”各占20%左右。获得“优秀”称号者,奖励2000元;获得“良好”称号者,奖励1000元;获得“不合格”称号者,扣发200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评为“不合格”。

    1、因工作失职造成班级出现严重事故;

    2、全年无故缺席班主任工作有关会议2次及以上。

(二)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老师负责,并报学院教务办邢艳老师汇总备案;班主任考勤由学院学工办负责备案,班级其它日常工作考核以团委、学生会考核记录为准。

   (三)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职称推荐、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三、本办法考核权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二0二0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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