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1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室):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实验室工作人员参与到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实践活动中,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将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与评优对象

考核对象:我校从事实验(实训)室工作的专兼职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评优对象:在校从事实验(实训)室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近1年以上工作中无任何教学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的专兼职实验教学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与评优名额

按照《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湘城院教字200869号)文件执行。

三、考核与评优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者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根据自己的工作表现个人填写并提交《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

2.学院综合评议。在学院考核小组主持下,写出评语,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等级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学院评出的优秀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推优结果要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同时提交《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3.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人选进行集中审核,确定优秀人员名单并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实验中心(室)主任负责将附件1、附件2(含电子版)以及推荐为优秀实验室工作者的相应支撑材料于20231229日前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6353016;电子材料报送邮箱:449233871@qq.com

 

附件(城院教务工作群、实践教学群可下载):

1.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2.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31212

附件1

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年度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所学专业

技术职称

岗位

专职/兼职

所在学院/

实验中心(室)

个 人 总 结

(根据岗位职责,在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出勤等方面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可附页)

 

 

 

 

 

 

 

 

 

 

 

 

 

 

 

 

 

 

 

 

 

 

 

 

实验室考核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考核意见

 

 

 

 

 

单 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核

意见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页。此表请正反双面打印。

附件2

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年度

学院(公章): 填报日期: 年月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程度

所学专业

技术职称

考核等级(打√)

优秀

称职

基本

称职

不称职

备注

 

合计(人)

比例(%

实验中心(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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