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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26-06-24 】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关于规范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的指导意见(试行)》(湘教发〔2026〕13号)、《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26〕26号)和《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湘城院教通〔2026〕3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汤勇

成员:张文弢、刘刚、王方俊、任国平、周琼、张胜

二、转入学生条件

(一)符合湘城院教通〔2026〕31号规定转专业条件。

(二)身心健康,对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文理兼招。

(三)公共必修课(通识教育必修课)必须全部通过,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三、可接纳转专业人数

依据湘城院教通〔2026〕3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拟接收2025级转专业学生,各专业可接纳人数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2025级可接纳人数

工程管理

15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15

城市管理

10

财务管理

5

财务管理(ACCA)

5

四、工作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2026年6月22日至6月23日:学院制定和公示转专业实施方案。

(二)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6日:学生查阅转入学院网站上公布的转专业要求,填写《湖南城市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和《湖南城市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承诺书》,提供加盖转出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经转出学院签字同意后提交至转入学院教务办。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学院教务办地点:管理楼621,联系人:张老师13789329680。

(三)2026年6月27日至7月1日: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遴选确定拟入选学生名单。学院于7月6日前将拟入选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2026年7月7日至10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议转专业学生材料,依据学院遴选排名和转入专业所确定的录取比例,形成拟同意录取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处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转入学生考核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核方式

学院针对申请转入本科生(含院内申请转专业本科生)组织考核,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

(二)考核内容

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学校文件要求全面考察学生是否具备转入专业学习的条件和素质。考核形式为面试,采用心理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心理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各科满分100分,总成绩200分,单科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考核通过的学生名单。

(三)考核时间

2026年7月2日晚19:30

(四)考核地点

管理楼622室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拟转入我院的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降级学习。

(二)转专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最终转专业名单以学校公布名单为准。

(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南城市学院管理学院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