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廉政教育谈话制度
一、谈话对象及时间。谈话对象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全体成员,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员工座谈会。
二、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个人廉洁自律、廉洁勤政的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思想动态情况,特别是对反腐倡廉方面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
(四)知道和听到的本单位内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党纪国法规定的人和事;
(五)在遵守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需要及时纠正的问题以及就如何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勤政提出具体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