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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3-20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湖南省选派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82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湖南城市学院“青年教师核心竞争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湘城院发〔20173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选派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选派对象和条件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12号)规定执行。选派对象应是省属高等学校的在职教师。同时,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811日。

二、推荐名额与程序

1.我校可按选派条件择优推荐 1人,同时作为有师范专业的院校,如果有教师从事学科教学论教学的,应再增报1名学科教学论教师。选派人员情况纳入青年教师核心竞争力提升工程相关考核指标。

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对各高校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省的推荐名额,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遴选拟派出人选。遴选结果报省教育厅审定后再报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最终录取名单以武汉中心公布的名单为准。各高校推荐指标范围内未入选者优先纳入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省本级)推荐人选。

三、选派推荐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单位的教学、科研任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需要,择优选派推荐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申请者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进行沟通,出具导师签名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并且指导老师必须是《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的相关导师(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查询导师信息)。请各单位将《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两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导师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一份)于46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219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伟,0737-6353085 15873720428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湖南省选派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827号)

附件2.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3.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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