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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实习生管理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4-23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集团公司原则上每年将招聘优秀大学生或更高学历人员纳入管理实习生培养计划。在结合前两期管理管理实习生“1+7”,即“一个月岗前培训,七个月在岗实习”的培养模式,拟实施“1+7+6”,即“1个月岗前培训,7个月在岗实习,6个月定岗工作”的培养模式。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招聘期间

1、每年11月起,由集团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在有关高等院校招收愿意从基层岗位做起,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优秀大学生或更高学历人员作为公司次年度的管理实习生。(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其学历可放宽至专科层次)

2、管理实习生招聘之前,集团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企业后备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岗位、数量、专业等)进行摸底调查,初步达成定向培养协议,实行定向招聘与统筹招聘相结合。

3、招聘院校基本定点为华天企业所在地高等院校。

4、招聘方式以参加各院校内举办的招聘会(若无则进行企业专场招聘)为主,接受其它零散求职应聘。

5、每年11月开始,通过现场面试和简历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再通过笔试、面试或拓展活动,进行多次综合测评和人员筛选(规模不超过50人),作为拟聘用的管理实习生报集团领导审批。

二、培训期间

1、次年3-4月,由集团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次年度管理实习生,在华天酒店旅游管理学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封闭式岗前集中培训,主要让管理实习生了解华天发展历程,学习华天文化,塑造职业精神,熟练掌握基本操作与服务技能。

2、培训的主要内容及目的:

A、军训及准军事化的日常管理,培养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服从意识和团队意识;

B、华天发展历史及企业文化的学习,树立“华天人”意识;

C、专业理论学习及操作训练,掌握基本岗位业务知识和技能;

D、学习酒店服务知识和管理知识,掌握酒店服务管理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服务意识、管理理念和职业素养。

3、培训期间,集团公司、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华天旅游管理学院对管理实习生进行考核,分为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两大类,其中专项考核包括:执行华天酒店业技能比武评分标准的专业技能考核(中式铺床、餐饮摆台等),基础理论与公共知识考核等,不合格者(60分以下)在培训结束前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将予以淘汰;综合考核是对管理实习生培训期间的学习态度、服从意识、集体观念等各方面现实表现,结合培训课程的笔试与实操成绩,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结果与实习分配挂钩。

4、具体的培训课程及师资由华天旅游管理学院负责,培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酒店管理公司承担。

三、实习期间

1、管理实习生结束培训后,由集团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培养计划、定向需求、培训评估结果等,分配至下属酒店进行为期7个月的跟岗实习,进一步巩固对客服务技能,了解和掌握酒店前台部门的业务、管理与服务流程。其中客房部、餐饮部的实习时间均为3个月(员工岗位、领班岗位、副主管岗位各1个月),前厅部的实习时间为1个月(包括员工、领班岗位),财务或其它定向岗位的管理实习生在相应部门各班组的员工、领班等岗位实习。因特殊情况需要对管理实习生的实习岗位和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须报集团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2、实习单位负责管理实习生日常管理和每月一次考核评价工作,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实习期间,集团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定期与管理实习生及所在单位进行实地交流,并组织1—2次综合考核,主要考核管理实习生的工作表现、岗位技能、团队评价、管理能力等,采取实操、现场模拟管理、笔试、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与工作分配、定职定岗等挂钩。

3、管理实习生在培训期结束后,与酒店管理公司签订7个月期限(包含1个月培训期在内)的劳动合同。实习期结束后,与正式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实习期间,工资及福利(过节费、年终奖等)食宿均由所在实习单位承担。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统一由酒店管理公司每月18日前代为发放(每月8日前,实习单位需将管理实习生考勤、奖惩过失和赔偿情况报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由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造表,每月发放工资后酒店管理公司与实习单位进行结算)。福利发放标准与实习单位员工标准一致,由实习单位发放。

四、工作期间

1、实习期结束后,管理实习生由集团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需求统筹安排定岗工作;分配时,鼓励管理实习生外派至长沙地区以外的单位工作,并在职位安排、推荐任职、调动交流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定岗工作初始工资标准定为1100元/月(员工工资水平较高的单位,其岗位工资不低于同岗位、条件相当的高级员工的工资水平),并享受所在单位浮动效益工资(月奖)和其它福利,作为后备领班培养。

2、管理实习生定岗工作满6个月后,由集团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对管理实习生进行一次专项定职考核(参照实习期的考核内容和形式;推行管理岗位竞聘上岗机制的单位,采取定职考核为主、竞聘考核为辅的形式)。考核等级为优秀者,根据工作需要由所在单位提升至领班或更高层次的管理职位(其中外派至长沙地区以外的管理实习生,优先给予职位晋升,并享受外派管理人员津贴);其他管理实习生,继续作为后备领班进行培养,6个月后再次进行专项定职考核,若仍不能胜任领班岗位,可酌情调整其工资待遇,表现较差者可取消其后备领班资格。

3、管理实习生完成专项定职考核后,主要由所在单位进行后续培养和并轨管理,纳入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或其它专项考核对象,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考核结果为优秀者,集团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提出职位晋升、薪酬浮动或岗位调整的建议和意见。

4、在集团新建酒店项目组建管理团队或其它企业空缺管理岗位时,集团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根据需要优先推荐表现优秀、具有较强业务技能和管理能力的管理实习生担任更高层次的管理职位。

五、其它事项

1、管理实习生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可向实习或工作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做好培养、考察等工作;需要接转党组织关系的,由其毕业院校党委向集团公司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再由集团公司党委向管理实习生所在单位党组织接转关系。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第二期管理实习生对照执行),由集团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指导实施。

六、备注

本办法原则上适用酒店业管理实习生培养计划;先进制造业、旅游景区企业委托或定向培养的管理实习生,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筹管理,管理模式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