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29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详见附件)现将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请人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article/1089)

二、选派范围及重点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面向湖南省省属高等院校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选派重点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相关专业方向的教学科研人才,以及我省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湖南省特色专业、湖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关键领域的骨干教师

  三、项目申请时间申请人须在201841日至41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四、应提交的申报材料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留学网”上《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http://www.csc.edu.cn/article/1098)准备一式两份申请材料,于4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将不予受理。凡不真实、不符合要求、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申请材料将予以退回。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信需注明访学身份及访学起止时间,访学开始时间不应晚于2019930日。

(二)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9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批准放弃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六、网站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gov.hnedu.cn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自身学科建设需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联系人:丁

地址:办公楼20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

电话:4628227

 

                         

 湖南城市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3月26日

 

附件: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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