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在校学生心理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05 点击数:

为全面了解我院学生心理动态,把握学生心理状况,提高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经研究决定,我院从107日开始对全院学生进行心理普测工作,请各年级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心理普查工作基本环节

心理普查工作包括心理测量、数据筛查、普查回访、撰写报告、跟踪辅导五个基本环节。

二、学生心理普查以及补测时间安排

1.心理测量以及补测时间:

普查时间

补测时间

年级

107日全天

109日全天

20

108日全天

1010日全天

1012日全天

19

1011日全天

1013日全天

1015日全天

18

1014日全天

1019-28日(具体时间待定)

待定

21

2.数据筛查、普查回访时间:心理测量结束后的一周内,完成数据筛查工作,并在随后的一至两周内完成普查回访工作。请各年级辅导员在1110完成所有工作,并上交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情况反馈表,心理晤谈记录表于学工办段老师。

3.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大一新生使用教育部系统测评,测评操作说明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心理测量工作要求

1.心理测量工作要做到三统一、全覆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指导语,覆盖全体学生;

2.为保证此次心理普测的有效性,各年级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大一年级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协调安排时间,大二及以上年级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进行测评。各年级可以统一时间组织学生完成心理测评,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测评的可在内进行补测。

3.参与测评的大二至大四学生需在橙之心微信公众号上回复心理普测获取测评链接。

4.大二至大四学生测评共包括2个量表——“症状自评量表(SCL-90)”艾森克人格问卷(EPQ,参与测评的学生须依次完成每个量表。作答问卷过程中请仔细阅读测评说明,依次回答每一个问题,不得漏答。

 

四、普查回访工作要求

各年级根据普查回访结果对回访对象进行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咨询转介、辅导、教育工作。

 

五、跟踪辅导工作要求

1.各年级就普查回访的分类结果开展跟踪辅导工作。

2.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加强学习对量表的内容、结果的运用、保密制度等方面的相关识,提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成长辅导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3.对普查筛查出来的人群进行回访,并填写好《湖南城市学院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情况反馈表》(测试时间与回访时间间隔不能超过半个月)。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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