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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一食堂一楼北面东一号—东三号场地公开招租公告(第二次)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9-2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湖南城市学院拟对一食堂一楼北面东一号—东三号场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综合评审),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共分3个包,各包独立报名、独立报价、独立评审、独立确定竞得人。竞租人只能参加一个包的竞价。

包号

场地位置

面积

年租金报价区间

经营要求

1

一食堂一楼北面东一号场地

18㎡

4.5—5.5万元/年

校园生活服务类项目,不得经营与食品加工相关的业务

2

一食堂一楼北面东二号场地

35㎡

6.3—7.2万元/年

校园生活服务类项目;残疾人友好项目,不得经营与食品加工相关的业务

3

一食堂一楼北面东三号场地

25㎡

5.5—7.0万元/年

校园生活服务类项目,不得经营与食品加工相关的业务

具体经营内容由竞租人申报并经学校审核确认后实施。各包均不得不得经营与食品加工相关的业务。

其中,包2为残疾人友好项目:自然人竞租的,本人须持有效残疾人证;个体工商户竞租的,经营者或实际经营负责人须持有效残疾人证;企业竞租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负责人须持有效残疾人证。

二、租赁期限及费用

租赁期限为3年,一次签订3年租赁合同。租金按1年1次缴纳,具体缴纳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竞得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所竞得包竞得年租金的20%计算。

三、竞租人基本条件

竞租人可以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依法应当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应具有良好缴纳记录;不得存在严重失信、重大违法以及招租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竞租的情形。包2竞租人还应符合残疾人友好项目相应资格要求。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9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17时30分止(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湖南城市学院资产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一办公楼119室)。

企业、个体工商户报名须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身份证原件现场备查。

竞租人报名时应明确所报包号,只能报名一个包;参加包2竞租的,还须提交有效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

五、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竞租保证金于竞租截止时间前在评审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并按包分别装入信封密封,在信封正面注明竞租人名称(姓名)、包号,并在封口处签名或盖章。未竞得相应包的保证金按规定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在按期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六、竞租评审

评审时间:2026年10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湖南城市学院一办公楼一楼开标室(117室)。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办法,总分100分,其中竞租报价30分,商务及经营能力70分。各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竞得候选人;具体评分标准及竞租要求详见招租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租人:湖南城市学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37-6111023

监督单位:湖南城市学院纪委监察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7-61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