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城市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与分配办法》(湘城院发〔2025〕60 号)文件要求,管理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有个别教师申请复议,学校组织对申请复议的情况进行了复核,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布,详见下表。
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