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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问答
作者: 时间:2017-09-22 点击数:
(一)怎样申报办理捐款?
如果您愿意捐款,请与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联系电话:0737-6111036。
(二)怎样保证捐赠款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
根据捐赠人的要求,基金会可以与捐赠人签署捐赠协议。根据专款专用、专项基金管理的原则,专项基金负责人负责基金的审批。基金会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对其使用行使监督权利。专项基金负责人定期给捐赠人提供财务报告。捐赠人也可随时向基金会索取财务报告。
(三)目前有哪些项目最需要捐款?
目前学校急需支持的项目如下:
资助贫困学生、新校区建设、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等。
学校还可以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将捐赠款用于支持某特定学院或特定学科的发展。
(四)向贫困学生捐款有什么标准?
向贫困学生捐款,没有数量的要求,您可根据您的财力状况确定捐款数量。我们要告诉您的是:每位学生一年的学费为4500-8000元,住宿费为600-1200元,生活费约600元/月。
据学校学生处统计,学校学生总数15000人,其中经济困难学生数达3000人,约占全校总人数的20%。
(五)我希望我捐赠的财物用于专门的事项,能不能由捐款人来指定捐款的用途?
捐赠可以指定用途,也可以不指定用途。对于指定用途的捐赠,我们将根据捐赠人的意愿与捐赠人签署捐赠协议,湖南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保证捐赠款的使用完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
(六)我很愿意为学校捐款,但财力有限,请问捐款多少才算“合适”呢?
不论捐赠金额多少,都是对湖南城市学院的有力支持,体现了您对学校的关怀。我们对此表示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七)向学院捐赠能否获得免税?
可以。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谢方式
为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为学校捐资发展教育事业。对所有为关心和支持学校而捐资的单位和个人,我们用不同的方式表示崇高的敬意;捐资数额较大者,学校与捐资者商定答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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