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动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学校教材教学体系建设,建成一批理念先进、规范性强、集成度高、适用性好的示范性新形态教材,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湘教发〔2022〕36号)、《湖南城市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23〕32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数字化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规划数字化教材立项建设及2026年省级数字化教材立项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新工科、新文科建设需求,重点围绕湖南“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求,优先服务产业发展急需专业建设,及时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发展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纳入教材,着力打造内容优质、技术先进、应用广泛的教材体系,支撑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
二、项目类型与定义
本次申报工作包含两类项目:
校级数字化教材建设项目
采用富媒体形式,与课程深度融合,可与用户充分交流互动,脱离纸质介质,主要存在于数字媒介的新一代教材。不包括纸质教材电子版、实物形式存在的传统教材、立体化教材、慕课版教材、翻转课堂版教材、混合式教学教材、融合式教学教材等。
省级数字化教材推荐项目
具备交互性强、多模态资源融合、支持多样化应用场景和多终端访问,基于自适应学习算法实行学情监测,促进个性化学习与精准教学的数字化教材。
三、申报条件
(一)编写团队
编写团队师德师风良好,包含学科专家、教育技术专家及行业专家,鼓励跨院校、跨领域、跨学科协作。
1.校级教材: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的编写者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第一主编应为学校正式在岗教师,讲授本门课程两轮以上,按照“文责自负”的原则对书稿的质量负全面责任。
2.省级教材:教材编写实行主编( 第一编者)负责制,对教材编写及总体质量负责。主编为学校正式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学术功底扎实,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含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等专业、课程建设项目),主讲相关课程两轮及以上。
(二)教材内容
教材内容体现中国特色与学科发展最新成果, 结构严谨、体系完备、资源丰富,符合学科专业标准与学生认知规律。体现数字教材特征,充分展现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构建的互动性知识体系,实现师生、生生、人机信息交互与教学过程管理。
技术支撑
数字化教材需适配主流操作系统和终端设备, 支持多种形式呈现,具备在线测试、虚拟实验、视频讲解、实时答疑、知识图谱关联等交互式功能,为教学评价和个性化教学提供数据支持。
保障条件
申报项目纳入学校教材建设总体规划,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申报学院承诺推动实际教学应用。
四、申报要求
(一)校级数字化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1.教材对应的课程应是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涵盖的课程。申报的教材应非教学参考书、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每个省级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至少申报1项优势特色专业教材。
2.教材编写的具体标准,请参照《湖南城市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23〕32号),修订再版的教材必须符合相关修订标准,教材编写大纲请务必细化到三级目录,否则不予评审。
3.产教融合教材编写团队应包含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等,其中行业企业人员不少于1人,并实质性参与教材建设工作。
4.项目负责人(第一主编)当年只能申报1项教材立项项目。凡涉及“马工程”课程的自编教材,学校不予立项。已有教材立项项目但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再申报,严禁题目雷同的教材申报。
(二)省级数字化教材推荐项目申报要求
立项为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的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数字化教材建设项目。已立项建设2025年湖南省数字化教材的项目,不在此次遴选推荐范围。
五、立项与推荐计划
(一)校级数字化教材建设项目
1.立项数量:2026年拟立项建设校级规划数字化教材10种。
2.重点支持:与学校优势学科、特色专业相关的核心课程教材;适应“四新”建设需求的创新型教材;具有实践性、交互性特点的实验实训类教材;产教融合教材。
3.立项管理:立项教材的建设周期为2年,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 1 年。优先考虑出版日期靠前的立项申请,无法保证出版日期的教材建议在下一批申报。
4.结项要求:数字教材的出版单位需自行联系,原则上应为一级出版社。出版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保证教材内容安全和系统运行安全,保障教材资源质量和服务质量。其中:立项时已出版的数字教材,自立项名单发布之日起, 至少要经过一个学期的应用与完善,修订后重新出版,方可申请验收。立项时尚未出版的数字教材,需正规出版并投入教学使用后,方可申请验收。
(二)省级数字化教材推荐项目
1.每个二级学院可推荐2项。
2.推荐范围:申报范围包括我校自主开发的本科教育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等。思政课和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的相关课程暂不列入申报范围。重点支持适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急需学科专业的课程教材;体现我校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成果、学科专业优势特色及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的教材;符合“四新”人才培养需要的课程教材。
3.立项管理: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最长可延期1年。验收时,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立项时已出版的教材,需经过至少一个学期的应用与完善,修订后重新出版方可申请验收;立项时尚未出版的教材,需正规出版并投入教学使用后,方可申请验收。
六、申报程序
1.材料准备:请各申报团队根据申报项目类型,认真填写相应申报书(详见附件),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2.单位审核与推荐: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本单位党组织对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3.学校评审与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校级数字化教材建设项目经评审后确定立项名单;省级数字化教材推荐项目经校内遴选后,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校级数字化教材建设项目
1.2026年度湖南城市学院数字教材建设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
2.湖南城市学院教材出版审批表(附件3),每人一式一份;
3.2026年度湖南城市学院数字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学院标明排序。
(二)省级数字化教材推荐项目
1.《2026年湖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教材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5),原则上申报书及支撑材料不超过 15 页;
2.《2026年湖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教材立项建设汇总表》(附件6);
3.由主编所在高校出具的编写团队成员政治审查表(附件 7)。
八、材料提交要求
每种教材的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材料袋内(表面贴申报书封面)。各申报单位于6月30日将纸质材料及已扫描盖章的PDF电子件交至教务处教材室。
联系人:石柳阳,材料报送地址:二教学楼101室。
附件:1. 关于开展202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数字化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 2026年度湖南城市学院数字教材建设申报书
3. 湖南城市学院教材出版审批表
4. 2026年度湖南城市学院数字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5. 2026年湖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教材立项建设申报书
6. 202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数字化教材立项推荐汇总表
7. 数字化教材编写团队成员政治审查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