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湖南城市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25年秋季教材的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二级学院须对本单位选用的教材进行审核,重点对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学术取向等进行全面审核把关。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须经二级学院党组织进行初审,报学校党委进行政治把关。严禁选用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
2.质量第一。“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涉及到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见附件1)。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和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或指定教材,征订规划或获奖等优秀教材比率不能低于50%。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自编讲义作为教材,教师自编讲义由开课单位负责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学校复核后方可使用。一般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3.适宜教学。选用教材须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教材内容主次分明、循序渐进,能反映学科知识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能选用一部教材,有特殊需求的,由开课学院提出申请,报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使用。严禁使用教辅资料。
4.严肃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二、教材选用程序
1. 已出版教材的选用基本程序
(1)任课教师依据开课计划提出拟选用教材,填写《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秋季教材选用申请表》(以下简称“《教材选用申请表》”)(见附件2,教务管理群共享或教务处网站均可下载)。
(2)系(室)组织对拟选定教材进行初审。
(3)二级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选用教材组织审查,报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专家委员会审核,对引进的哲学社会科学原版教材(含境内出版的境外教材及中文译本)及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应同时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核。
2.自编讲义、自供教材的选用程序
(1)拟使用的自编讲义、自供教材、实验室指导书由主编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专家委员会审定。
(2)自编讲义、实验室指导书经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专家委员会审定后,学校统一安排印刷。
(3)征订教师自己编印的自供教材,在《教材选用申请表》中注明“教师自供”,并写明联系方式。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应对自供教材加强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加盖学院公章,确保自供教材质量不低于同类教材。所有自供教材需在开学前15天送到教材室。最好由出版社集中供应。
三、工作要求
1.教务秘书通知任课教师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表中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填写、本人签名并填好联系电话。
2.系(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审查、签字,二级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选用教材组织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
3.《教材选用申请表》原件于2025年6月16日前统一交教务处,复印件各学院存档备查。
4.因所有的征订教材必须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报党委会审定,请各学院仔细核对开课计划,防止漏报、少报情况出现。
5.联系人:石柳阳;办公地点:二教学楼101;联系电话:6353002。
附件: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总目录(截至2025年3月)
2.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秋季教材选用申请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