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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纪要采招字[2018]05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1-20 [来源]: [浏览次数]:

采招字[2018]05

 

湖南城市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9月7日下午2:30分,在办公楼二会议室由副校长夏宏宇主持召开了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重点讨论了审计处提出的推荐品牌价格差异大时的定价原则、学生公寓24栋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现纪要如下:

会议讨论了审计处提出的云翻译智慧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定价问题以及其他招标控制价确定的普性问题和解决建议。

第一,关于云翻译智慧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定价问题。人文学院教师代表首先介绍了云翻译智慧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基本情况。审计处提出,按照学院首选品牌定价,则存在高价低质风险,按其它品牌定价,则存在所采购产品不能满足需求而流标的风险。经审计处工作人员咨询,差距如此之大的原因,与学院其它推荐品牌并不能完全满足参数有关。会议讨论认为,要根据用户单位需求在合适的价格下采购到更多功能更多优惠条件的产品系列,以最大程度的满足用户需求,最后确定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用户单位申报价格。

第二,关于招标控制价确定的普性问题。目前在项目审计过程中,有的项目专业性较强,经过市场调研,仍然无法找到可供参考的品牌价格。普遍性存在的问题是,用户部门要采购的设备推荐品牌等级不一致,甚至存在参数满足度不一致情况,导致询价效率与成效大打折扣。有些项目由于采购时间要求急迫、作为定价依据的设备论证资料不够充分,导致采购定价效能不高,用户部门有强烈品牌要求的项目,招标控制价难以确定。

审计处认为针对这类情况,需从源头开始强调设备采购论证的完整性、可行性,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具体建议有:修订技术参数论证书模板(增加相应论证要素,如仪器设备等与部门业务间关系、该项采购与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间量性关系、该设备性质分类、详细的论证记录和论证人员签名等)、建立专家库(承办单位参加校级层面专家论证会)、建立和完善设备库建设计划(将对设备的需求、相应参数的论证与品牌推荐纳入申请部门、承办部门、资产处等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等措施完善需求论证、参数制定、专家论证等环节。

会议认为,修订与完善技术参数论证书模板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关于各类层面论证专家组成要强化专业性,项目论证质量相关部门严格把关,重大问题提请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会议上,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汇报了学生公寓24栋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前的准备工作,并就有关事项作了安排。

一是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时间定在911日上午10点,地点湖南省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公开比选。组建比选小组,由基建与后勤处、审计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处、工会各派一名代表组成。二是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并设上限标准。三是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结果的确定。如果只有一家单位,由发改委和学校一起洽谈,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如果没人报名,经由发改委同意后,我们可以直接委托代理机构。

会议同意招标中心关于学生公寓24栋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具体工作安排。

 

 

校领导:夏宏宇   

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冷云飞  徐习军  李教明  刘贵芳  陈晓芳  孔军  

与会人员:徐畅贤  曾创奇  文瑞明     

招标中心:张大勇  兰娟(记录)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