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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护保养与年检费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8-29 [来源]: [浏览次数]:

湖南城市学院电梯维护保养与年检费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1.招标内容:预算金额为27.353万元,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有关说明。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3.1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4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18月29日起至20219月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南城市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楼一楼113室)领取招标文件。

5.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一次性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在投标截止前缴纳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的三天内签订供货合同,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者无故不按期签订供货合同或者拒绝签订供货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均不退还,归招标方。

5.2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收款通知书到计划财务处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10%收取,以千元为单位,尾数只舍不入。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凭验收单申请退还(无息退还)。

5.3 质量保证金:供应商结帐时须保留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息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219月6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湖南城市学院办公楼开标室(办公楼一楼117室)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37-6111023

8.监督单位:湖南城市学院纪委监察处

联系人:老师                   电话:0737-61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