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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智能快递服务项目公开招租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7-23 [来源]: [浏览次数]: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对湖南城市学院校园智能快递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欢迎符合条件的运营商(公司)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湖南城市学院校本部共有师生约2.5万人,拟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一家服务商,建设并运营校园智能快递服务中心,为师生提供一站式快递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

2.合作方式:由校方提供服务场地,中标方全额投资建设快递服务中心,校方授予中标方在双方合同签订年限内的经营权。本项目中标方负责建设和运营快递服务中心,包括智能快递货柜、货架、运营系统、技术服务和安全设施等的投入和快递中心的人员管理(具体要求见附件)。

3.服务范围:校园快递收发服务(人工服务点+24小时智能快递货柜形式)。

4.服务期限:伍年,即2021年 月 日至2026年7月15日(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二、参与投标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与本招标项目服务内容相符,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至少包含国内快递、第三方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只需满足其一就具备投标条件。提供证明材料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审计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拥有运营成熟的智能快递服务站点,满足智能快递货柜全天候24小时自助取件服务,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完善的服务。(投标人提供服务能力承诺书)

3)为保证本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稳定运营,投标人必须具有2年及以上智能快递服务经验(需提供经营智能快递业务的案例和相关单位服务经验的合同复印件)。

4)须具备快递收派件查询入库管理系统平台或具有与快递管理平台的合作关系(需提供合作协议)。

5)须保证与快递公司实现数据互通(提供平台对接截图材料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1年726日起至2021年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湖南城市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湖南城市学院一公办楼113室),也可邮箱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73681284

邮箱:2372460491@qq.com

3.需提供的材料: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即初步审核资格,对不符合资格的不予以报名。

投标人应一次性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信封密封好),在投标截止前开标现场缴纳。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当场无息退还;中标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将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上交学校计划财务处作为履约保证金(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将于中标单位提供的学校计划财务处对于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当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并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无故不按期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要求放弃中标项目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21年810930分(北京时间)在湖南城市学院办公楼开标室(办公楼一楼117室)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开标时投标人应单独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973681284

邮箱:2372460491@qq.com

七、监督单位

湖南城市学院纪委办/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

联系人:汤老师              电话:0737-61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