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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学生二、三食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1-28 [来源]: [浏览次数]:

   湖南城市学院 湖南城市学院学生食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城市学院学生二、三食堂经营服务托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YYC2023-00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标准划分: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学校学生二食堂,位于湖南城市学院西南角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毗邻学生宿舍10栋,建筑面积约为3600平方米,不包括该食堂外墙、屋顶等。

第二标段:学校学生三食堂,位于湖南城市学院西南角第二综合办公楼二楼,毗邻学生宿舍10栋,建筑面积约为3700平方米,不包括该食堂外墙、屋顶等。

3.托管期限:本次招标托管年限按3.5年+2年执行,第一个经营期为2024年1月28日至2027年7月15日,第二个经营期为2027年7月16日至2029年7月15日。第一个经营期结束时,经师生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85%及以上,方可续签第二个经营期,否则不予续签。

4.委托服务费用的缴纳:本次招标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二、三食堂产生的委托服务费(包括:学校“派驻的管理人员工资”“支付系统服务费”“卫生费”、“餐余垃圾处理费”、“物业费”等组成的服务性费用),其中,二食堂缴纳委托服务费用418万元(76万元/年),三食堂缴纳委托服务费用203.5万元(37万元/年)。学校不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

5.不接受在湖南城市学院经营且合同在2024年7月1日前未到期的餐饮公司参与本次投标

6.投标人可以投报两个标段,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确定中标人时按标段顺序进行,第一标段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后,第二标段自动失去中标资格。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餐饮管理服务等与餐饮行业相关服务

2.2具有经营高校学生食堂的业绩,且处于经营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 11月 28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止,【工作时间

每天上9:0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益阳市益阳大道银色现代城13栋302 室

3.公开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份

4.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特定资格资质复印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12 20 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86号益阳紫金山大酒店四楼2号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3 12 20 9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86号益阳紫金山大酒店四楼2号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第一标段:肆万元(¥40000元)、第二标段:贰万元(¥2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益阳银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益阳银星支行

账号:4300 1560 0670 5000 0900

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2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湖南城市学院校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 称:湖南城市学院

(2)地  址:赫山区迎宾东路518号

(3)联系人:张老师                      

(4)电话: 0737-6111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益阳银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益阳市益阳大道银色现代城13栋302 室

(3)联系人:谢卫雄

(4)电  话:0737-6206391

(5)电子邮箱:1131484214@qq.com

6)开户行:建行益阳银星支行

7)账号:4300 1560 0670 5000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