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中心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0-09-01 点击数: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双百”方针,执行国家编辑出版行业政策。按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负责编辑、加工、出版《城市学刊》和《湖南城市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搜集、研究有关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掌握有关学科学术动态,制定年度选题计划和组稿计划。

3.对稿件进行处理,包括接收、登记、审稿、组稿、编辑加工、校对,对不用稿件予以退稿。学术期刊中心对稿件实行三审制,即责任编辑初审、评审专家复审、主编终审。涉及重要理论问题或有争议的论文提请编委会定稿。

4.做好期刊发行、订阅以及与兄弟院校、科研单位的交流工作。

5.做好编委会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学报编辑委员会会议。

6.制定编辑人员业务进修和培训计划,不断提高编辑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

7.努力开拓稿源,及时刊登具有探索性、导向性和创造性的稿件。开展市场调研,掌握有关学科学术动态。

8.不定期组织编委会成员进行评刊工作,听取大家对期刊编辑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9.积极建设审稿专家库,确保所有稿件都由专家库成员进行审稿,确保审稿公平、公正。

10.积极建设核心作者库,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加入期刊核心作者库,确保稿件数量和质量。

11.及时向学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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