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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0年度职称申报材料有效时间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12-10点击数:

根据上级职称文件要求,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评审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为了尽可能让教师取得的成果作为职称申报材料,缩短参评材料有效时间与任职资格时间之间的空白期,经学校党委会决定,2020年度职称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从2020年12月10日(含)延长至2020年12月18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本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需要补充参评材料的教师,请于12月14日11点前到学校职改办将补充材料填入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12月18日前提供成果证明材料。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湖南城市学院职改办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