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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3-03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湘人社规〔202017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的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教职工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在编在册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

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专业科目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 12天或者 90 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 60 学时。专业科目课时取得学时的形式有多种渠道,如参加线下培训或线上培训、参加政府或行业组织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获得科技(社科)奖项、出版著作(译作)或教材等,需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的要求认定学时。

三、培训方式与培训机构

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采取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以线上培训为主的方式开展。由以下三家机构为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课程网络培训服务:

1.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网址:http://hn.ischinese.cn

服务电话:4008434678

2.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网址:https://hn.webtrn.cn

服务电话:4000007186

3.湖南开放大学(原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网址:www.hnsydwpx.cn

服务电话:0731-82821099

公共科目培训内容由上述 3 家网络培训机构提供,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为 2021 年度公共科目必修内容。我校教职工可自主选择进入上述网络培训机构学习。

四、学员培训相关要求

1、学员注册方法:在“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网址:https://hnxxpt.zgzjzj.net)学员登录页面进行注册,单位名称选择湖南城市学院进行添加,点击下一步进行注册信息填写并提交即可注册,见附件学员操作手册。

所有学员务必须在310日前完成“管理平台”学员注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转正定级、转岗聘用、等级晋升、考核奖励等业务,必须提供“管理平台”生成的培训合格证书,否则无法兑现相关待遇。特别注意:岗位异动、岗位晋级、2021年职称评审/职称认定通过、2021年年底至2022干部提拔等相关人员到“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尽快完成2021年相应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并将培训结业情况报送人事处。

3、视同专业科目培训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课题、获奖、专利、著作、论文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的要求提供。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的学时(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与参加全省统一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学习取得的学时互认。

5、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督促落实本单位学员注册完成情况,并将本单位联络员信息于34日下午15:00点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213)。


附件:

1. 湘人社规〔20201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

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

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线下培训备案表

4. 各单位联络员信息表

5. 学员操作手册

人事处

20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