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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5-11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湖南省选派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11号)》《关于做好 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13号)》和《湖南城市学院“青年教师核心竞争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湘城院发〔2017〕34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2021年选派一批青年骨干教师赴高水平大学访学进修。现就我校开展2021教育部、湖南省国内访问学者和校级青年教师进修访学选派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进校两年以上的青年骨干教师。其中教育部访问学者推荐人数1人,选派条件详见附件1湖南省访问学者推荐人数不小于1人选派条件详见附件2。同时,选派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学校,热心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学院重点培育的学科团队中具有发展潜力、具有一定教学科研水平的青年教师。

3.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平台建设需要。

4.主持1项及以上市厅级及以上课题或发表C刊论文1篇及以上。

5.原则上五年内没有三个月以上进修访学经历。

、任务目标

主要目标是攻读博士学位,提升学术水平和提高实践能力,逐步化解师资结构性矛盾。到高校进修访学期间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1.取得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完成1个重要成果(立项省级及以上课题、C刊以上论文、专著或发明专利)

、相关待遇

1.课时减免:选派进修访学的教师每年完成不少于96以上的任务课时,可集中安排课时。

2.绩效工资:进修访学期间完成目标任务的可发放相应岗位的绩效工资;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发放相应岗位绩效的70%。

3.经费资助:学校在师资培训经费中设立专项经费开支或在有关省级重点学科专业、教学科研平台经费中开支。

对于教育部和教育厅访问学者计划人员,学校资助除教育部和教育厅资助经费以外的学费和住宿费,省内每月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省外每学期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学校公派进修访学人员,省内经费1万元包干(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每月一次的往返交通费),省外经费1.5万元包干(含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以及每学期一次的往返交通费)。

、其它要求

申请者需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进行沟通,出具导师签名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同意接受邮件截屏或导师签字拍照的打印件,推荐表上“接受学校管理部门意见”处无须签字盖章,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的接受学校、学科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湖南省公派访问学者导师库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查询,也可在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hunnu.edu.cn/xzzx/fwxz.htm下载《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数据表》查看。

青年教师进修访学是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之一,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2021年遴选推荐工作。请二级学院将推荐人员的《推荐表》(纸质版3份)、《湖南城市学院访学进修推荐人选一览表》51417点报送学校人事处,并将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hncurc@163.com。学校选派访问学者优先从未进入中西部、湖南省访问学者计划人员中选派,其它人员由学校视情况择优选派进行公派进修访学,推荐表按《湖南省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填报

 

附件:

1 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湖南省选派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做好 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3 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4 湖南省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5 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