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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2021年修订版)

作者:时间:2021-09-22点击数:

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提质增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引进对象

政治思想过硬、品德高尚、作风严谨、学识渊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的学科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高水平学者、高水平学科团队及优秀博士。

二、引进条件

(一)学科领军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以及水平相当的大师级专家。

(二)学科拔尖人才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专家、国家“青年千人计划”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学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教指委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拔尖人才。

(三)学科带头人

入选省“121创新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专家、省“百人计划”学者、“芙蓉学者”、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自科或社科优秀专家,且近五年主持获得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学术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

(四)高水平学者

在从事领域获得过重要成果,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授学者(含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研究员),且近五年主持获得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学术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

(五)高水平学科团队

由学科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领衔, 3名及以上学科相近的高层次人才组成的学科团队。

(六)优秀博士

获得国内大学或欧、美、日、韩、澳等国外发达国家高校(且学校进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者,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博士。

注:1. 世界大学排名认可的有: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中国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英国自然指数排名。

     2.  体育类和艺术类学科面向获得国内大学或欧、美、日、韩、澳等国外发达国家高校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三、引进待遇

安家费

科研启动

待遇

学科领军人才

300万起

150万起

根据学校确定的目标任务面议

学科拔尖人才

200万起

80万起

学科带头人

80-120

30-80

薪酬按省厅文件和《湖南城市学院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875号),多劳多得。

高水平学者

60-100

20-60

优秀博士

45-70

6-20

注:具体参见附件1高层次人才待遇资助细则


四、其他待遇

1. 人才津贴

高层次人才入校后的前2年的人才津贴已包含在安家费内。进校服务满2年后,可参评学校的“351”人才工程,享受相应的人才津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含益阳市给予的人才待遇。

  2.住房补贴

  学科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面议,其他高层次人才享受2年住房补贴,标准为1000/月。

  3.编制和薪酬

  所有高层次人才入校可给予事业单位编制,薪酬按省厅文件和《湖南城市学院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875号)支付。无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博士,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最低档绩效工资。

  4.配偶工作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若不需要解决配偶工作者,安家费增加5万元。

 (2)需解决配偶工作者,配偶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高水平学者配偶原则上年龄低于45周岁)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上级关于高校编制管理办法文件条件,配偶可随调纳入事业编制。不符合上级关于高校编制管理办法文件条件的配偶,学校合同制安排工作。

   注:配偶工作仅解决一人,且只解决一次。

 5.子女入学

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子女需要就读益阳市重点中、小学的,根据学校和益阳市相关文件,学校协调安排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6.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其待遇可一事一议。

五、其他要求

 1. 年龄:学科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年龄不限。高水平学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博士原则上45周岁以下,部分学科因特殊需要,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2. 服务年限要求:学科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在校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其他高层次人才在校服务不少于8周年。

六、附则

 1. 本办法适用于202131日后进行公开招聘程序的高层次人才引进。

 2.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湖南城市学院

2021625

附件: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资助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