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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办公室等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4-14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公共场所消毒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各环节工作,按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根据《湖南城市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消毒制度(试行)》相关规定,特对疫情防控期间办公场所通风消毒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公场所通风工作

    各单位要教育提醒教职员工做好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二、办公场所消毒工作

    2020年4月14日-15日防控办将安排专人对各单位楼栋、办公室、实验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工作,请各单位配合协助。

    三、个人消毒工作

    由部门为单位到第二办公楼409领取“免洗手消毒凝胶”对 手部杀菌抑菌。

    四、注意事项

    1.喷雾消杀时,请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远离喷洒场所,以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如有与消杀药物接触情况,请及时用流水冲洗。一旦出现中毒情况,请立即送往医院诊治。

    2.各单位主动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努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防控办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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