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留学生管理工作责任

作者: 时间:2011-10-13 点击数:

为规范留学生管理,明确留学生管理任务,根据《湖南城市学院留学生招收与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留学生管理原则

1.以人为本,协调管理。充分考虑留学生的民族、文化背景,从留学生实际情况出发,国际交流处协调各院、系、处、室,分工合作,共同管理好我校留学生。

2.服务为先,持续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全校其心协力,为留学生做好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二、留学生管理归口

1.留学生的招收和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由国际交流处负责。

2.留学生学费由计财处收取。留学生奖学金和留学生管理经费由计财处划拨国际交流处进行专项管理。

3.留学生入学注册、留学生学籍、成绩管理、相关证书和文凭颁发由教务处处负责。

4.留学生教学安排、管理、考核由留学生所在院系负责。

5.留学生公寓的相关设施购置由资产处负责

6.留学生公寓的相关设施维护、维修由后勤处负责。

7.学生处对留学生执行本校其他学生同等的常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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