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1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22129号)相关规定,现将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要求

1.生源地的高考选科情况或高考科目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2.音乐、体育、美术类相关专业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同类专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1)入学后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及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

3)定向生、中职师范转段学生、专升本学生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

4.每位学生可申报四个转入专业志愿,填报的四个专业志愿的考试科目必须完全一致,否则该专业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5.根据专业评估需要,城乡规划专业不接受学生转入。

6.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转一次专业。

二、转专业流程

1.学生报名

在线报名:20231213-17日,扫描下面二维码在线填写报名信息,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qrcode

现场确认:20231219-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现就读学院教务办签字确认转专业报名信息。具体安排如下:

学院

地点

联系人

备注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建规楼408

彭老师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市测楼310

陈老师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南楼709

刘老师,钟老师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信楼306

张老师,高老师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工楼318

颜老师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土木北楼310

邢老师

管理学院

管理楼621

石老师

理学院

三教学楼105

童老师

人文学院

管理楼514

黄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土木南楼825

刘老师

音舞学院

音乐楼201

刘老师

美术学院

美艺楼408

李老师

体育学院

体育馆205

龚老师

2.组织考试

考试科目:根据生源地高考选科情况或高考科目确定转入专业类别,按转入专业类别确定考试科目,部分专业对转入学生有特别要求,具体见附件1

专业类别

考试科目1

考试科目2

备注

物理类

大学生计算机基础

高等数学

历史类

思想道德与法治或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根据第一学期所学科目进行选择

物理类或历史类

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要求: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3.名单确定

根据考试情况,按第一专业志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专业录取名额有空缺的,按第二专业志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依次类推。

4.公示

拟转专业学生名单通过网络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可以撤回转专业申请,公示期结束后,一律不受理专业变更申请。

  1. 其他要求

    1.新工科/新文科班、音乐、体育、美术类专业所在学院自行组织转专业工作,需在公示前将拟确定名单报教务处。

    2.申请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学生加入“2023级转专业通知QQ群”,群号码1734965082,群号码2735046767(每位学生只需加入其中一个群),有关通知将在群内发布。

    3.教务处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737-635308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新工科实验班

    联系人:何骞 联系方式:15973722028

    附件:1.生源地的高考选科情况或高考科目与对应专业情况

    2.建筑学、风景园林和城市设计徒手画基本要求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31212

    附件1:

    生源地的高考选科情况或高考科目与对应专业情况

    与专业特别要求汇总表

专业名称

生源地的高考选科情况或高考科目

专业特别要求

建筑学

物理

加试徒手画

风景园林

物理/历史

城市设计

物理/历史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物理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物理

测绘工程

物理

地理信息科学

物理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物理

土木工程

物理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物理

水利水电工程

物理

工程造价

物理

交通工程

物理

安全工程

物理

智能建造

物理

工程管理

物理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物理

旅游管理

物理/历史

城市管理

物理/历史

工商管理

物理/历史

经济统计学

物理/历史

财务管理

物理/历史

汉语言文学

物理/历史

英语

物理/历史

商务英语

物理/历史

汉语国际教育

物理/历史

网络与新媒体

物理/历史

电子信息工程

物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

网络工程

物理

物联网工程

物理

物理学

物理

通信工程

物理

人工智能

物理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

高等数学≥60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

化学工程与工艺

物理

环境工程

物理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物理

复合材料与工程

物理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物理

机械电子工程

物理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物理

智能制造工程

物理

思想政治教育

物理/历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新工科实验班

物理

附件2

建筑学、风景园林和城市设计徒手画加试方案

加试目的:由于建筑学、城市设计、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艺术与绘画基础、审美能力和感性思维能力,否则,学生将会遇到学习困难,难以完成学业。凡需转入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建筑学、城市设计、风景园林3个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转入。

加试科目:静物素描。要求在两个小时内徒手画一些简单的几何形体物的素描,能够比较正确表现出几何形体的光影关系和动态。

工具要求:绘图铅笔、绘图橡皮、铅笔刀和砂布、纸等用具由考生自备,不能携带直尺、三角板和圆规等绘图仪器(工具)进考场。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5楼东端(开放画室)

纸张要求:A3的素描纸。

成绩评判: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优秀:线条流畅、形体透视准确、光影关系表达清楚、较好表达画面气氛。

良好:形体透视准确、光影关系表达清楚、画而整体处理恰当。

合格:无透视错误、光影明暗有所区分、几何形体组合动态合理。

不合格:透视错误、光影混济、组合混乱。

版权所有:湖南城市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