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实验室及实习(实训)教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20 点击数:

各学院、实验(训)中心(室):

为切实做好暑期实验室及实习(实训)教学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资产安全,现将有关暑期实验室及实习(实训)教学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

1.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学院、实验(训)中心(室)应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本单位实验(训)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尤其做好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培训,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逐层如实上报。

2.规范实验(训)室使用管理。假期不用暂时关闭的实验(训)室,请在放假前做好断水、断电、断气、门窗锁闭等安全措施;假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并向所在单位进行备案(见附件1),严格落实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制度,确保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厉杜绝师生违规操作与管理疏忽。做好实验(训)室使用登记等管理工作。

3.加强各类特殊物品及设施管理。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实验(训)室内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实验(训)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化学危险废物、废液应集中安全存放,按相关规定采取安全环保方法处置。假期期间无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请于放假前归还学校危险化学品仓库代为保管,并做好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检查及登记。

4.做好假期前的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进行自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本部门无法整改的,应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并报教务处备案,确保隐患整治不留盲区,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件发生。

二、实习(实训)教学安全

1.实习(实训)组织。假期有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学院,须在实习(实训)教学开展前一周,先将计划和疫情防控方案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再组织开展。其中,集中实习(实训)由学院统一组队组织实习;分散实习(实训)须严格按学校相关制度由学生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在遵守实习单位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就地就便按照要求完成实习(实训)。切勿前往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实训)

2.实习(实训)安全。学院和指导教师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所有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和指导教师都要购买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在实习经费中列支;各学院须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外实习(实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疫情防控台帐(见附件2),实行一对一联系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学生每日身体情况日报告制度(见附件3),确保一有情况及时处置上报。

附件:1.假期实验(训)室使用情况备案表

2.校外实习(实训)学生疫情防控台账

3.校外实践教学(实习、实训和毕业综合训练等)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及台账负责人联系表

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管理的规定》(湘城院教字〔202209号)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2617

附件1:假期实验(训)室使用情况备案表

实验室名称

使用起止日期

实验室楼宇房间号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主要实验内容

本人已知晓上述实验内容与相应风险,承诺事先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实验指导和监督工作,保障实验室安全,如因学生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我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我已经接受了相关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本人承诺假期进入实验室将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安全知识与个人防护的学习,如因自己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我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签名

姓名

学号

姓名

学号

姓名

学号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意见:

 

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必填)无风险风险可控存在重大风险,不建议开展实验

 

是否同意进入实验室(必填)同意不同意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单位意见:

 

是否批准进入实验室:批准不批准

单位分管领导(签名):

(公章)

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2份。一份各单位存档备案,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2.学生签名表可自行增减。

附件2:校外实习(训)学生疫情防控台账

学院:  实习(训)分管领导:    学生工作负责人:

序号

学生情况

实习(训)教学任务

学院负责人

校外单位情况

每日报告内容

监测日期

备注

专业

班级

姓名

手机号

名称

起止时间

指导教师及联系电话

辅导员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点
 
(省、市)

疫情风险等级

健康状况

位置变动情况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注:1.凡疫情防控期间有校外实习(训)教学计划的学院,须先将计划和疫情防控方案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实习(训)结束后返校学生同样须以学院为单位到学校疫情防控办申请,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2.请各学院将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实习(训)教学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管理落实到每一位学生,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

3.请各学院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外实习(实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一对一”联系制度。加强对学生日常健康状况的监测,做好学生行程记录,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学生每日身体情况日报告制度,确保一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若无异常情况须每周报送一次(每周的周五报送),报送邮箱:360032527@qq.com

 

附件3:校外实践教学(实习、实训和毕业综合训练等)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及台账负责人联系表

 

学院

书记

院长

分管副院长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学院台账报送人

备注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注:1.此表请在624日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360032527@qq.com.

2.请各学院将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校外实践教学任务(实习和实训、毕业综合训练等)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管理和风险防控,做好学生行程记录和学生日常健康状况的监测。学院台账报送人形成每日防控工作台账,向教务处报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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