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1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学工作规范性建设,确保教学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各二级学院开展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包括青年教师导师制、教学资料、实践教学和试卷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125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要求及结果应用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在学院全面开展自查,并按照指标体系准备好检查材料及材料目录清单(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

2.检查组对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3.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理,对相关学院负责人进行约谈。各项工作存在较大问题的,相应教师年度课程教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4.考核评价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检查安排表

2. 教学资料检查指标体系

3. 实践教学工作检查指标体系

4. 试卷检查指标体系

5. 湖南城市学院导师制考核指标体系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31117

附件1

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安排表

组别

专家组成员

时间

二级学院

联络员

备注

1

教务处相关人员、第2组对应学院教学督导

具体时间

另行通知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郭宏

(电话:13762720996

联络员负责提前与二级学院对接联系,确保检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

教务处相关人员、第1组对应学院教学督导

具体时间

另行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文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

体育学院/大学体育教学部

美术与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

周攀登

(电话:13549730937

3

教务处相关人员、第3组对应学院教学督导

具体时间

另行通知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

理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黄静

(电话:18007371881

附件2

教学资料检查指标体系

学院: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

检查要求及分值

检查方式

得分

备注

教学大纲

20分)

1. 收集完整性(5分)

每缺1门,扣1分。

现场随机抽查本学期15门课程,兼顾到所有专业

2. 编写规范性(5分)

编写符合格式要求,教学指导性强,专业认证评估锲合度高。按1/个计扣。

3. 课程思政(10分)

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修订要求,体现课程育人目标,在具体章节中,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和素材。按2/个计扣。

教学日历

10分)

1.收集完整性(5分)

每缺1门课程教学日历,扣1分。

2. 编写规范性(5分)

教学日历编写符合格式要求,可操作性强。按1/个计扣。

教案、

PPT课件

40分)

1. 收集完整性(5分)

每缺1门课程教案,扣1分。

2. 编写规范性(5分)

教案编写符合格式要求,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齐全。按1/个计扣。

3.课程PPT课件(10分)

每缺1门课程课件,扣2分。特殊情况另行讨论。

4. PPT课件质量(20分)

课件编写清晰明了,颜色搭配合适,图表清楚。按2/个计扣。特殊情况另行讨论。

综合

30分)

教学大纲、教案、PPT课件匹配度

匹配度一般、较差、很差分别按2510/个计扣。问题突出者收集原始资料交学校处理。

合计(100分)

 

附件3:实践教学工作检查指标体系

学院: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

抽查比例

检查情况

得分

实习(25分)

1.学院重视实习教学工作(有专题研究、有督促检查等);(2分)

2.实习项目汇总规范清晰;(5分)

3.每个实习项目与培养方案相符;(2分)

4.每个项目有计划、总结;(2分)

5.实习过程有记录(指导教师、学生的实习日志);(5分)

6.考核成绩;(2分)

7.实习基地建设情况(提供分专业的实习基地一览表);(5分)

8.在“实践系统”中实习教学安排情况。(2分)

存档资料完整规范、内容详实、查找方便(各类统计表等另行下发)

按提供的统计表检查每个实习项目的计划和总结;随机抽查不少于3份以上存档的实习过程记录和对应的考核成绩

1

2

3

4

5

6

7

8

实验实训(25分)

1.学院重视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有专题研究、有督促检查等);(2分)

2.实验实训教学计划与实施表规范清晰;(5分)

3.实验课程与培养方案相符;(2分)

4.实验记录、实验报告与实施表相符;(5分)

5.实验实训室建设、管理与安全(提供2021年至今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名称、经费、绩效情况材料,提供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记录)。(6分)

6.在“实践系统”排课与张贴情况。(5分)

按提供的统计表随机抽查3门课程;3位以上学生的实验报告和考核成绩

1

2

3

4

5

 

6

课程设计(10分)

1.课程设计情况统计表;(5分)

2.教学计划与培养方案相符;(2分)

3.指导老师配备(师生比≤115)。(3分)

随机抽查3份以上存档资料和对应的考核成绩

1

2

3

毕业综合训练(40分)

1.毕业综合训练情况统计表;(10分)

2.领导重视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有实施方案、有工作机构等);(5分)

3.指导教师配备(生师比符合学校要求);(10分)

4.使用“实践系统”情况(教师个人总结、教研室、学院总结、入库情况)(5分)

5.质量保障情况(过程考核、答辩通过率、成绩分布等)(10分)

每个专业随机抽查3位以上2023届毕业生存档资料和对应的考核成绩

1

2

3

4

5.

合计(100分)

附件4:试卷检查指标体系

学院: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

抽查比例

检查情况

得分

命题规范

(10)

1. 内容和难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覆盖并支持课程目标,难度能综合反映学生学习情况,题型适当,题量适中,分值分配合理,语言表述规范、准确严密;(5分。不合规范要求者,每门扣1/)

2. 命题审核表。(5分。无,每门课扣1分)

命题、试卷评阅规范,统计正确,试卷资料保存完整

试卷抽查20222023学年两次期末考试试卷,每个学院至少抽取5门课程、每门课程2个班试卷,兼顾到所有专业。去年同期检查的试卷每院1

1

2

评阅规范

60分)

1.试卷评阅用红色笔,严禁用其他颜色笔。(5分。不符合要求每门扣1分)

2.成绩给定用加分,不能用减分,对的打√,错的打×;试卷评判不能出现打√,但又扣了分,或打×,又给了分的情况,有扣分的,只能打半对勾。(10分。不符合要求的每门扣2分)

3.按三级评分标准计分,即分步计分、小题分、大题分。(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门扣1分)

4.选择、填空、判断题,只有对和错两种情况,对的打√,错的打×,只给定大题分,不需给定个小题给分。(10分。不符合要求的每门扣2分)

5.试卷评阅实行签名负责制。评阅人、合分人和核查人没有变动的,只需在第一份试卷上签名,评阅人与合分人可以是同一人,合分人和核查人不能为同一人;有变动时,须在每份试卷上签名;分数改动处须评阅人签名。(10分。不符合要求的每门扣2分)

6.试卷装订要求:教务处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评卷记录、监考记录、试卷分析表、原始成绩单复印件、样卷、参考答案(含评分标准)、学生答题试卷(登分时要求登分教师按学号顺序整理好)、封底依次装订;(20分。不符合要求的每门扣4分)

1

2

 

 

3

 

4

 

5

 

 

6

学生成绩

30分)

1.统分正确性。学生卷面成绩统分是否有错误(10分。有统分误者,3分以内每份试卷扣1分;3-8分,扣2分;超过8分,10分全扣)

2.学生成绩是否呈正态分布,成绩出现异常现象,任课教师是否进行分析并作出说明(10分。不正态分布、成绩出现异常且没有说明的每门课扣2分)

3.任课教师是否对考试反映的问题,找出相应的原因,并对今后教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10分。没有者每门课扣2分)

1

2

3

合计(100分)

 

附件5

湖南城市学院导师制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评价内容及标准

分值

导师考核材料

10分)

1

培养计划

在详细了解培养对象业务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既有整体计划,也有阶段性计划,可操作性强。

2

2

培养指导

每学期指导培养对象的课堂教学不少于2次,并有讲评材料。

2

3

每学期检查培养对象的教研教改、项目申报、论文写作、作业批改等各不少于1次,并有详细记录。

2

4

谈心谈话

每学期与培养对象谈心谈话,并有详细记录。

2

5

培养总结

培养结束,对培养情况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

培养

对象

考核

材料

20分)

6

听课

完整听完导师1门课程,并有听课记录。

5

7

教学资料

制作1门课程的完整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教案、PPT课件、教学日历、试卷等。

10

8

公开课

每学期向系(室)公开讲2次教学汇报课(每次系(室)参与人员不少于5人),评课材料齐全。

3

9

项目申报

主持申报教学、科研项目各1项。

2

教学考核

30分)

10

教学能力

(考核期满,学院组织培养对象集中上课打分报教务处。学院评委不少于3人,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人事处等相关部门专家24人。)

教学态度(教案质量、教师仪表风范)

4

教学内容(信息量、熟练度、准确性、重点与难点)

5

教学方法(适宜性、创新性)

4

教学基本功(课堂组织、语言表达与逻辑性、教学方式方法)

5

教学效果(课堂感染力、学生获得感)

6

教书育人(课程思政、创新创业)

6

学生评教

20分)

11

学生综合评价

选取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讲授的1门课程的学生网上评教平均分。90分及以上计20分,85分及以上计15分,80分及以上计10分,70分及以上计10分,60分及以上计5分。

20

培养效果

20分)

12

成果业绩

培养对象主持立项国家级、省级项目分别计2010分;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计10分;参与国家级、省级项目分别计32分;参与国家级、省级教学竞赛获奖分别计32分;第一指导学生国家级、省级教学竞赛获奖分别计2010分(竞赛排行榜内项目)。其他情况参照加分。

20

注:

1. 教学事故、师德师风问题、课程教学考核不合格、未完成教学科研论文发表任务及经学校认定的不合规不合法行为等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2. 获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主讲人)、立项省级以上课程(主持人)直接认定为优秀。

3. 2348项材料需导师与培养对象同步记录在学校印制的导师制记录本中。

版权所有:湖南城市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