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1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评估课程教学质量和衡量课程教学效果的基本依据。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着力推进课程内容更新,加强课程思政融合,推动课堂革命,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等文件要求,按我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开展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一、修订原则

1.立德树人,课程思政。聚焦教育工作的“两个根本”,遵循“四个回归”,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挖掘课程中的德育、美育元素,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课程教学始终,把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引领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全方位育人。

2.目标明确,体系完整。紧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各课程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映射支撑关系,确定学生通过学习该门课程应达到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并围绕课程目标的达成设计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进程、考核与评价等。

3.内容科学,整合优化。紧跟学科发展前沿,整合、拓宽、优化课程内容,提高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改革教育教学方法,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要明确本课程与同专业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减少课程之间教学内容的交叉与重复,处理好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衔接与配合;要总结和吸收近年来教学改革、学科发展的新成果,融入新工科、新文科的相关知识、技能、素养等,体现行业产业发展的新模式。

4.讲求实效,实践创新。实验实践项目应以创新性、设计性和综合性项目为主,验证性实验为辅,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操作技能和综合设计能力,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课程始终。

二、修订范围

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开设的课程,包括理论、实验、实习实训等。

三、工作要求

1. 课程大纲修订工作将作为本年度专业绩效考核的必备项目,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须作为教学大纲修订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所开设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2.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教学大纲修订领导小组,积极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充分调研,借鉴国内外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安排及教学方式;认真研讨,加强同专业不同课程内容之间的整合,避免疏漏或重复。

3.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学院负责修订,跨学院开设的课程,专业隶属学院应与开课学院积极沟通,提出有关要求,开课学院在修订教学大纲时,应认真考虑学院的专业要求和专业特点。

4.不同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相同但学分不同的课程(课程代码不同),其课程教学大纲应按课程映射支撑的授课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分开编写。

5.教学大纲的制定要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定义准确;内容表述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格式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标题、序号、标点符号等应当规范使用。

6.编写格式应与学校提供的参考格式统一(参考格式见附件1、附件2),各学院也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对参考格式进行适当的修改、补充、完善,但学院内部要求统一且应保持基本框架结构。

7.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本单位教师拟定好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然后交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最后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给教务处。

8.各教学单位要把教学大纲修订过程中的调研、论证、咨询、审议等相关资料文件整理存档。

9.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完成后,教师应根据新版教学大纲进一步修改、完善教案和讲稿等相关教学资料。

10.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须在2022930日前,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将修订后的教学大纲PDF版(加目录、页码、页眉)汇编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尹琪老师(电话:13873727839;邮箱:121325598@qq.com)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模板1

2.课程教学大纲-钢结构设计(模板2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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