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教材征订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2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21〕48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22年秋季教材的预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要把它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管理,严把各类教材特别是国外引进教材的准入关,确保选用的教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导向。

2.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湘教办通〔2013〕484号)及《湖南城市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21〕48号)文件精神,对我校“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文件中指出在我校开设的全部相关课程务必采用教育部指定的马工程重点教材(教材目录见附件1),并开展专项检查,监控征订到位,检查结果作为教学考核的内容,对落实不力的学院和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3.各专业尽量采用省级以上规划教材、获奖教材、精品教材及特色教材,征订规划或获奖等优秀教材比率不能低于50%,并尽量采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4.本科专业一律不准选用自考及成人教育教材,不得选用高职高专教材。

5.为减轻学生负担,不用于课堂教学的教材或教学辅导书一律不予征订。各学院和任课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和资料。

6.  征订教师自供教材,在《教材选用申请表》中注明教师自供,并写明联系方式,并附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加盖学院公章。所有自供教材需在开学前15天送至教材室。最好由出版社供应。

7.为顺利完成征订工作,各学院按如下程序做好工作。

(1)教务秘书通知任课教师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 (见附件2,教务管理群共享中或教学网站中均可下载,网址:http:// jx.hncu.net)表中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填写、签名并填好联系电话

(2)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查、签字,盖学院公章,交学院教务秘书。

(3)教务秘书根据开课计划再汇总核对各项相关信息,尽量减少补订、漏订、重订现象。

(4)《教材选用申请表》原件于2022年68日前统一交教务处,复印件各学院存档备查。

(5)确实因为开课计划修改需补订的教材由教务秘书凭签字后的《教材选用申请表》,统一到教务处办理。

8.办公地点:二教学楼101;联系电话:13007316762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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