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生毕业综合训练中期检查及后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2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综合训练各环节的规范性管理,切实提高毕业综合训练质量,根据我校2022届本科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总体安排,现就2022届本科毕业综合训练中期检查及后期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组织形式

本次中期检查分为学院全面普查和学校集中抽查两部分。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各环节的计划与进展 (根据学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计划及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检查各环节的实际进展、“毕业综合训练管理系统”中各环节进展情况);课题选择是否满足教学基本要求,是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否有审题环节,是否真题真做等;指导教师配备与指导过程(生师比是否符合学校的规定,指导是否认真负责,对学生辅导力度等);学生毕业综合训练完成的进度和质量、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各学院开展中期检查形成的相关材料。

(三)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各学院制定自查方案,对本单位2022届毕业综合训练进行全面检查。同时,结合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并提交“湖南城市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综合训练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2.学校检查:学校将在第十二周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各专业学生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毕业综合训练中各环节进展情况、各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与答辩纪要、中期检查表、指导记录等。

(四)有关要求及检查结果运用

学院作为毕业综合训练质量管理的主体,应充分发挥学院毕业综合训练领导小组作用,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制定全面普查方案,对本学院毕业综合训练前期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切勿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将检查落到实处,真正起到检查与督促的作用,保证后期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质量。对因疫情无法正常按时返校和申请暂缓返校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各学院要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妥善安排。要建立淘汰机制,中期检查结论为严重滞后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加6月份的毕业答辩。

学校对毕业综合训练检查情况予以通报。检查结果纳入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二、后期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

工作安排

有关要求

完成时间

备注

查重检测

新增格式规范性检测,其余要求与上届相同。(理工科专业的文字复制比合格标准为≤20%,文科类专业的文字复制比合格标准为≤25%。)

答辩前

线上( “毕业综合训练管理系统” )与线下同时进行

答辩

1.学院要成立答辩小组,每组答辩专家不少于5人(可邀请校外专家参与);2.经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认为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答辩;3.答辩时有效提问不少于3个,记录员及时如实做好回答记录;4.规范填好答辩评审表。

63日前

成绩评定及录入

1.按照相应的评分标准评定成绩;2.严格优秀等级的质量标准和数量,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3.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或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将至少延期至12月份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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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与

评优

校级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能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学校及学院关于毕业综合训练的有关规定,积极承担毕业综合训练指导任务,当年所指导的毕业综合训练作品中至少有一篇成绩为优秀。系统中评选流程:学院确定入围教师名单并在系统中添加资格→教师在线申报→教研室审核→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核。

67日前

1.推荐名额见附件;2. 在“毕业综合训练管理系统”中进行

校级优秀毕业综合训练作品评选条件:

1.选题新颖,独立性强。紧密结合实际,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2.毕业综合训练的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推广价值;3.材料完整,格式规范,成绩评定等级为优秀;4.查重检测总文字复制比≤15%。系统中评选流程:指导教师在线推荐→教研室审核→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核。

入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编条件: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各专业从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综合训练作品中选送12篇。

612日前

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教研室、学院要对所有工作环节认真梳理总结,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并上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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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归档

1.毕业综合训练总评成绩发布后,学生从“毕业综合训练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全过程的各项材料;2.学生需按照学校本科毕业综合训练撰写规范要求撰写和装订材料,统一格式、统一封面、统一装订顺序;3.每名学生的归档材料由导师、审核人、复核人三重把关,一旦发现格式或内容等错误,应及时返回让学生修改,应在学生离校前完成所有资料的修改工作。

学生离校前

线上( “毕业综合训练管理系统” )与线下同时进行

4.毕业综合训练全部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做好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其他

2022届本科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学校采用“毕业综合训练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管理,一旦任何一个环节发生延误,将影响后续环节的顺利进行,最终将导致毕业综合训练成绩不能按时录入,从而影响学生正常毕业。请学生、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务秘书、教学副院长等根据学校和学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各环节时间节点要求,积极配合提交材料或进行相关操作。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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