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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24   来源: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风险,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21〕137号《关于开展“大家访、大排查、大整治”教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湘教通〔2021〕173号《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前,在全校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坚决扛起维护学校安全的政治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巡查督查,牢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使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安全隐患明显整治,学校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学校安全事故趋于零发,实现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的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宏宇

副组长:谭献良 袁志成 陈列尊

成员:余 洪 刘长辉 石清丽 杨少清 王 剑 张文弢

四、重点任务

此次巡查督查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专项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及各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聚焦实验室、危化品仓库、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坚持单位自查自改、学校检查监督相结合,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严格管理相结合,推动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细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

五、巡查督查内容

按照全方位、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全面开展大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健全机构和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以及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等。

(二)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组织参与安全知识培训、竞赛、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抗疫精神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把灾难当教材、与祖国共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排查、疏导情况等。

(三)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情况;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四)食品安全及疾病防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情况;落实传染病防控及报告制度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情况。危化品综合治理情况;有无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柜存放、双人双锁,并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是否加强日常检查保养,是否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检测维修等。

(六)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燃气设施保护,加强校园内燃气管道巡查、检测、维修和保护,及时掌握管道运行状况,完善燃气管道标志和警示标识。对学校食堂、超市、教职工宿舍以及校园内燃气管线、设施、气瓶进行全面检查和检修,对使用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灶具、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燃气管道锈蚀严重、在食堂用餐区域使用燃气灶具、在厨房和其他公共场所间同时放置燃气灶具和气瓶等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整改到位,严密防范发生爆炸事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大排查工作。

(二)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各单位要拉网式进行安全风险和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和隐患要建立问题和整改台账,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及时报送。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电子屏、宣传版面等各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湖南城市学院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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