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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3-09-12   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处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举办201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进的拟聘任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含已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新任教师)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五门课程。11月初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考核。(从2011年起,包括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师范教育类毕业在内的全部新任教师均需参加此五门课程的培训与考试)

三、培训时间

2013920日~113(以业余时间为主),培训地点为新校区3209教室。具体时间及课程安排附后。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3912日~918日到新校区人事处217填表报名、交费

报名时每人交两张2寸免冠照片,并发送一张电子寸照到405746613@QQ.com(与所交寸照同版)。

收费标准

①培训考务费:2013年岗前培训收费将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在省物价局下达新的收费标准之前, 暂按480/人收取。其中培训费240/人,考务费240/人。待省物价局下达新的收费标准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教材资料费:今年岗前培训统一使用湖南省教育厅重新组织编写、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教材,全套书共5145元,参加岗前培训的每位学员必须购买教材。

五、培训要求

根据教育部规定,所修课程必须进行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上岗、教师资格认定、聘用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核以国考形式进行,考试统一在长沙举行,要求高,考试严,且当年不安排补考,未合格课程需到下年度参加考试。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所属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要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缺勤,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事先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盖章后再向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凡无故缺勤者或因请假出勤率达不到80%者,一律不能参加岗前培训结业考试。

培训结束前,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撰写1篇岗前培训总结(或心得)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2013年湖南城市学院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安排表 

 

 

 

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201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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