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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学校银行卡的说明
时间:2013-09-16   来源:   点击数:

同学们:

为了方便同学们缴纳学费、领取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以及各类补助等,我校陆续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合作,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为同学们统一办理了银行卡(含入校后学校统一补办的银行卡)。对于这些银行卡的使用,现说明如下:

一、关于缴费

学校每年秋季收费时,都会通过银行按标准从学校统一发放的银行卡内批量代扣相关学杂费。从而免去同学们集中缴费时排队的过程,是一种快捷、安全的缴费方式。且银行在批量扣款时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请同学们在每学年秋季开学前8天,将足额的学杂费存入学校发放的银行卡内,以方便学校进行银行批量扣款,学校通过银行批扣学杂费后,会将收款收据分发到你所在的学院。

特别提示:我校批量代扣学杂费将严格按照国家 物价政策标准扣除,不会扣除银行卡内多余的金额,对该银行卡日常的使用没有任何影响。

二、关于奖学金以及各类资金的发放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以及财务信息化、规范化的需要,我校发放大额奖、助学金,助学贷款以及各类补助时,不再使用现金形式发放,而只能通过划款到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学校统一为同学们办理的银行卡,将做为各类资金发放的唯一渠道。

三、其他事项

对于学校统一发放的银行卡,请同学们妥善保管(相关权责详见各商业银行说明),如出现遗失等情况,请立刻办理挂失手续,并到学校指定银行(附后)补办银行卡,补办后请尽快持身份证到新校区办公楼计财处238房登记补办卡情况。

 

咨询电话:0737-6353658

           0737-6353638

开卡银行:建设银行赫山支行

          工商银行桃花仑支行

          交通银行益阳市分行

 

 

                     

湖南城市学院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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