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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2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3-10-09   来源:   点击数: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学校党校将举办第2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被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分党校培训人数由各分党校自主确定,报学校党校备案。教职工参训学员由所属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推荐报学校党校批准后参加培训。

2.各分党校从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报名表格,班主任按党校学号编订办法对学员编号、编组,确定组长,注明负责老师和联系方式,打印成册、加盖党总支部或直属党支部印章后送学校党校教务办公室(行政楼419室,同时须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党校邮箱zzb6353100@163.com),及时办理注册、缴费、领取教材等手续。学员每人需交教材费、结业证工本费等共计30元,学员补考每人需交结业证工本费、考务费等共计10元。

3.课表由分党校按照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大纲制定,在开课前交学校党校教务办公室审核,提供给授课教师选题。具体内容如下:

①党的性质与宗旨;②党的指导思想与任务;③党员标准与入党程序;④党的组织制度与党风党纪;⑤端正入党动机,树立远大理想;⑥信仰或复兴之路电化教育;⑦党章;⑧实践课(实践课由各分党校自行安排,需提交实践活动的材料)。

4.培训时间由各分党校自行安排,但培训截止时间不得超过11月20日,结业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学员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考勤工作由各小组组长负责,班主任督查。凡缺课达2次以上(含2次)的学员将自动失去参加党校结业考试资格。

6.每位学员在培训期间完成不少于2篇学习心得,交班主任审核。

7.党校成绩由结业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由带队老师根据学员考勤情况和作业情况给出,占总成绩的30%。结业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党的基本知识,占总成绩70%。总成绩60分以上且卷面成绩须及格者方可结业。

8.培训结束后,各分党校按学员人数的10%比例推荐优秀学员报学校党校。

联系人:吴彬    联系电话:6353100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校

O一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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